3月10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温汛强主持,我院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情深意切、语重心长、催人奋进,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会议要求,全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广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省人民的深切关怀,按照省、市、区的具体要求,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
在会上,温院长及其他与会人员均谈了自己对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的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法院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内容,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责任过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到能力过硬,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
最后,温院长对我院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制定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主题的专项学习培训计划,使我院党员干部自觉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二要组织多批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宣讲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特色和优势,大力宣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在全院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良好氛围;三要围绕“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推动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作出贡献;四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审判、执行上充分体现依法办案精神,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打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