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硬件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硬件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采购单位自主组织评审
预算金额:4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要求:申请供应商须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装入密封袋中,密封口处须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清晰可辨。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并在密封袋上标明“评审时启封”字样。
地点:邮寄或送达至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8-2625703。
四、开启和评审
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会议进行项目评审,现场开启响应文件,由本院督察部门现场监督并登记。
参选供应商不足三家不影响本项目的选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758-2625703
七、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服务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及其他派出机构办公区域内的桌面端计算机、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投影仪、数码摄像、应用软件和其它办公用电子设备等设备的运行维护,对桌面端所有常用的办公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系统应用软件、系统管理软件、办公软件、工具软件)的运行维护,对办公网络、电话语音网络的运行维护。硬件运维服务需要驻场运维技术人员3人。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硬件设备运维服务内容包含了安全运维、硬件运维及桌面运维服务三大部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价格要求
1、本项目由各供应商自行报价。
2、报格必须包含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伙食费用、社保五险一金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形式向采购人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3、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期内人员工资、应急运维等成本上涨所带来的风险。
(三)付款方式
1、本项目验收周期为3个月,甲乙双方每三个月结算服务费用,乙方每提供3个月的服务后,向甲方提供周期性验收测评表(验收意见为合格以上),并开具服务费用等额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2、中选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选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选供应商名称一致。
(2)周期性验收测评表,本项目验收周期为3个月,乙方每提供3个月的硬件运维服务后,向甲方提交周期验收测评表,甲方组织周期性验收测评,并签署验收意见。
响应文件提交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
2 | 《报价函)(原件,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
3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 |
4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日常硬件运维及管理方案 |
7 | 运维人员管理方案 |
8 | 突发性应急保障方案 |
9 | 类似项目经验(自2020年签订类似项目经验,需提供清单:含对方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并加盖公章) |
10 | 应急突发性响应时间(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到达服务地点的时间:分别为≤30分钟、30-60分钟、>60分钟等,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报价函.docx
资格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