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命名为肇庆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
在2012年8月24日召开的肇庆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院被命名为“第二批肇庆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目前,我院在肇庆市法院系统以及鼎湖区内都是唯一一个“肇庆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在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五个要”,有效提高了全体党员的学习能力,党员干部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不断增强,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及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到位,领导示范引导学。我院党组坚持把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我院成立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刘伊君任组长,通过领导带头,狠抓宣传和引导,在全院确立了“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
二是机制创新、措施到位,建章立制督促学。我院制订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活动方案,建立了“以知识育人、以制度管人”的学习机制,从制度上为扎实推动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创新载体、丰富方式,特色鲜明鼓励学。我院十分重视拓展学习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电脑网络平台,打造鲜明的学习特色,激发干警的学习兴趣。从过去的单一组织学习文件转变为学习政治理论、观看正反典型电教片、听党课和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促进全体党员干警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学习观念转变。
四是氛围浓厚、人人参与,你追我赶“攀比”学。我院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坚持党组中心组、党总支带头学,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同时还要求干警不仅在单位学,也要在家里学,不仅要自己学,也要发动周围的人学,营造人人讲学习、人人参与学习、你追我赶“攀比”学的浓厚氛围。
五是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效果突出学有成。我院干警充分运用学习所获得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工作,实现了办案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通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我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先进事迹和模范典型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