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
鼎湖法院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在建立健全长效的学习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五个要”(党组要高度重视、学习制度要健全、学习特色要鲜明、学习氛围要浓厚、学习效果要突出),有效提高了全体党员的学习能力,党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及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党组重视、组织到位、领导示范引导学。
鼎湖法院党组坚持把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刘伊君为组长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狠抓宣传和引导,在全院确立了“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使全院上下都充分明确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让学习成为创新工作的第一抓手,增强广大干警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掀起创建活动的热潮,在全院营造了人人学习、你追我赶的浓厚学习氛围。
鼎湖法院班子成员成为乐于学习、善于学习,胸怀全局、团结协作,系统思考、勇于创新的表率,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带头总结学习成果,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使领导班子真正成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领导者和推动者。鼎湖法院领导每年至少要为全院干警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法律业务的专题报告、每年至少要撰写两篇心得体会,正是院领导的带头示范和全力引导,才带动了鼎湖法院整体学习动力的显著提升。
二、机制创新、措施到位、建章立制督促学。
鼎湖法院制订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活动方案,建立了“以知识育人、以制度管人”的学习机制,从制度上为扎实推动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鼎湖法院建立健全了干警个人学习制度,明确要求每个干警制订学习计划和目标,强化干警的日常学习,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综合评价干警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
鼎湖法院领导班子坚持和创新了党组中心组每月学习制度,建立完善了学习预告、中心发言、学习考勤、学习通报等制度。
鼎湖法院建立了每周一天的“学习日”制度,把党员按照所在支部进行分组学习,学习内容包括法律业务知识、党建和党务、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先进典型事迹等,做到“一学习一记录一总结一检查一评比”,要求每个党支部每周学习都要有记录,对学习情况每个季度一次总结,每年纪检组、政工科进行一次检查,并在年底对各党支部的学习情况和成效进行一次评比。正是学习制度的健全,使学习成为了党员干警的自觉行动。
三、创新载体、丰富方式、特色鲜明鼓励学。
鼎湖法院十分重视拓展学习平台,打造鲜明的学习特色,激发干警的学习兴趣,促进全体党员干警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学习观念转变。一是开辟学习园地,建设了一个藏书籍、报刊数千册的图书阅览室和一个电子阅览室,扩大干警学习知识的范围;另外在党员活动室开辟学习专栏以及在本院门户网站开辟法院论坛专栏,提供交流平台,引导干警分享学习成果。二是每年讲“三堂课”,每年都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本院领导为干警讲课,内容包括国家大事、党的发展历程和法院工作等。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实现两个100%,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100%参与、法院干警100%参加过学习培训,每年学习培训人次近150人次。四是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鼎湖法院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相结合,让干警在学习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提高认识,从而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五是与提高司法能力相结合,通过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等活动,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审判工作存在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打造一支工作能力突出、业务水平高的法院队伍。
四、氛围浓厚、人人参与、你追我赶“攀比”学。
鼎湖法院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要求干警不仅在单位学,也要在家里学,不仅要自己学,也要发动周围的人学,全院干警广泛参与,营造人人讲学习、人人参与学习、你追我赶“攀比”学的浓厚氛围,增强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实效性。鼎湖法院与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协作关系,积极宣传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培养了一批审判业务好、“动手”能力强的精英党员。2010年以来,鼎湖法院党员干警完成调研论文30余篇,在国家、省、市、区媒体发表文章300余篇。鼎湖法院李文雄同志一家被肇庆市妇联、市文明办评为肇庆市“书香之家”。
五、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效果突出学有成。
鼎湖法院运用学习所获得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工作,实现了办案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通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鼎湖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先进事迹和模范典型不断涌现,全院干警也以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2010年以来,鼎湖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文化建设被省法院命名为2011年度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达标单位、信息化建设获省法院集体嘉奖、被市总工会评为“先进职工之家”、立案庭被评为市“人民满意服务窗口”单位,是全市唯一获这五项荣誉的法院。鼎湖法院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争当排头兵工作获得省法院集体嘉奖,连续两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四年被评为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在2011年度首次进行的全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考核中鼎湖法院荣获第一,被评为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鼎湖法院也被鼎湖区评为2009-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鼎湖区评为绩效考核一等单位。先后涌现出肇庆市先进工作者李文雄同志、肇庆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谢凤兰同志、个人二等功获得者黄登魁同志等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在2012年的“七一”表彰活动中,鼎湖法院第五党支部被评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党组副书记、党总支书记蔡少雄被评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陈小凤同志被评为鼎湖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