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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起纠纷,全家“上阵”砸门窗三人获刑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8月10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小事起纠纷,全家“上阵”砸门窗三人获刑

 日前,鼎湖法院对邹某、邹某锋、江某等三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

 邹某与邹某锋是父子关系,江某是邹某的嫂子。201231813时许,在某饭店附近,因被告人邹所驾驶的摩托车与温驾驶的小汽车发生轻微碰擦,引发邹某与被害人邹星发生肢体冲突致使邹某星轻微伤,邹某体表无明显损伤打斗一事记恨在心于当晚22时许,纠集了被告人邹锋、江某以及其他三名亲属(另案处理)共六人分乘两辆小汽车去到邹星的家中。因为找不到邹星,邹等人就用铁管、石头等工具打砸邹星住宅的钢门、铝窗和不锈钢防盗网泄愤。打砸完毕后,上述六人驾车离开现场。经依法鉴定,上述被毁坏的钢门、铝窗和不锈钢防盗网总价值1610元。当晚23时许,在民警协调处理时,邹星再被情绪失控的邹等人殴打至轻微伤。

法院认为某等人公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其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于是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本案只是小摩擦引起,但邹某等人不理智的行为导致自己一家身陷囹圄,正所谓宽宏大量容天地得容人处且容人让一让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当初冷静下来多想一想,也就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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