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等功获得者和全省法院先进个人黄登魁事迹
黄登魁同志,男, 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肇庆市鼎湖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黄登魁同志在院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一直兢兢业业,刻苦努力,担负起全院的调研、总结、汇报、信息、新闻宣传、案例、司法建议等材料撰写工作,忘我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一、加强学习,坚定理想和信念。黄登魁同志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决定,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增强了自己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二、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业绩突出。黄登魁同志参加工作9年来一直在基层法院研究室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绝大部分时间是一个人负责全院的所有材料的编写,年均加班时间400小时以上,年均编写材料200篇以上、60万字以上。为了工作,黄登魁同志的左眼在2011年视网膜脱离,进行修复手术后的第三天就眼缠纱布继续上班,现在左眼的视力也只有0.1且出现视线扭曲看不到直线的现象,但是仍然坚持工作在第一线,黄登魁同志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进取,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工作作风也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2010年以来,黄登魁同志共撰写各类文字材料800篇,被国家、省、市、区新闻媒体采用新闻稿件320篇,还有多篇论文在省、市的征文比赛中获奖。近年来,鼎湖区法院的信息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在全市法院和鼎湖区的考核排名中都名列前茅。
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树良好形象。黄登魁同志积极参加各项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学习文件、观看录像、对照检查,做到了警钟常鸣。黄登魁同志坚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 “一岗双责”,自觉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严格以“五个严禁”和各项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做到了清正廉洁、秉公办事。黄登魁同志也模范地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参加工作以来,没有出现过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四、近年来所获荣誉。黄登魁同志在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2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黄登魁同志也在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