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获评肇庆市
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
2013年4月,鼎湖区人民法院被肇庆市委、市政府评为“肇庆市先进集体”, 是全市法院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也是鼎湖区获此称号的两个单位之一,以下为简要事迹。
鼎湖区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强化自身建设,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宗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奋力当好法院科学发展的排头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肇庆新区建设,建设和谐、幸福、美丽鼎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2年,鼎湖区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和广东省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排头兵工作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集体嘉奖,被肇庆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命名为全市法院系统以及鼎湖区唯一一个“肇庆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在市中院的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层法院年度先进单位、年度党建先进单位,莲花法庭被评为年度先进人民法庭,立案窗口被肇庆市和鼎湖区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有四人次获省、市法院和区的表彰。
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鼎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近三年,鼎湖区人民法院每年的收结案数都在1200件以上,有关效率、公正和效果指标都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2012年,鼎湖区人民法院共收案1359宗,结案1338宗,解决标的金额15216万元,一线法官每人年均办案超过90宗。审判质效水平稳中有升,在省法院“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中,鼎湖区人民法院全部达标,其中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2.26%、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服判息诉率为93%、再审申请率为0.1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信访投诉率为0.54%,为鼎湖区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以三元素六特色引领法院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鼎湖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以“铸魂、弘法、育人、惠民”为目标,融入岭南文化、包公文化、鼎文化三大元素,突出廉洁、本地、和谐、群众、环保、人人参与六大特色,建设了一个以岭南民居为载体,以图、声、光、电方式展现廉政文化主题,充分体现了法纪文化、岭南文化特色,内容丰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的法纪教育基地。文化建设成绩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纪委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肯定,成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一个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市法院唯一一个文化建设达标单位,文化建设经验也被作为典型向全市法院推广。
三、以领潮争先不断推动机制改革,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鼎湖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创出多项全省、全市法院的第一:①在立案窗口设置了全省法院第一套服务质量评价器,群众可以在评价器上给工作人员给予评价;②建立与本地公安机关的安保协调联动机制,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公安机关驻法院的警务室和巡逻点,实现了建院25年来无安全事故发生;③在全市法院率先推出了通过发送短信给当事人告知案件流程和执行进度措施,被肇庆市各大媒体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广泛报道;④在廉政建设中采取了防控措施“链条”化、纪检介入全程化、廉政教育常态化、外部监督动态化、举报渠道多样化,推动了廉政建设的机制创新。采取“查找风险、防范预警、建章立制、科技防控、跟踪问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了“层层部署零死角、到点到位零漏查、纵横到底零缺席、风险盲点零存在、违纪违法零容忍”等“五个零”的效果。廉政建设成绩得到了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等领导的高度肯定。
四、抓好“三打”和维稳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鼎湖作贡献。
鼎湖区人民法院通过抓好组织领导、落实动员、宣传声势、模范带头、案件审理,扎实做好“三打两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2年审结“三打”案件14宗,判处罪犯31人,审结了许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张某等人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案等一批要案,无一改判,无一抗诉;将信访作为法院工作的晴雨表,坚持“以诚以信待人,以法以理服人,以德以廉感人”。一年来妥善接待咨询和来访群众230多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77件;进一步加强了诉前联调工作力度,创新联调平台,整合资源化解矛盾,全年通过诉前联调解决案件97宗。
五、坚持司法为民,为建设幸福鼎湖作贡献。
鼎湖区人民法院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助力幸福鼎湖建设。通过继续优化立案大厅诉讼服务,提供便民利民条件和配套的功能设施,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保护老人、儿童、妇女、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2012年为27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共计122411元;为帮扶的困难户年均提供超过1万元的帮扶款和粮、米、油等生活物资;成立了一只25人的志愿者队伍,多次开展法制宣传、卫生清洁、慰问困难户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