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综合后勤服务配送项目采购的通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后勤服务配送项目。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综合后勤物品购买、配送。
(三)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
(四)采购预算:根据实际配送的种类和数量,据实按月进行结算。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肉类蔬菜副食零售或批发业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出具市场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行政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有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相关业务的经历,信誉良好、无行业不良记录者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3年7月12日17:30前,将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采购配送服务方案、食品质量安全方案、供货价格方案等资料装订好,并用资料袋密封好(一式两份),邮寄或送达至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8-2625703。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