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莲花人民法庭科技法庭租赁项目询价的公告
莲花人民法庭科技法庭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官网(www.zqdhf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1日 17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就莲花人民法庭科技法庭租赁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莲花人民法庭科技法庭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元)
采购需求:见附件
服务期限:(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提供科技法庭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租赁服务期限:自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提供三年租赁服务。(3)服务期满但下一周期新的服务单位未确定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原合同要求进行租赁服务,直至采购人明确新的服务单位,实际延期服务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成交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比较产品技术、价格、商务服务)来确定询价的成交候选人,询价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方为有效。我院将对各参加竞投的报名者的方案内容、报价等进行择优选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得转包。
三、采购文件公示时间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1日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方式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7时30分
方式:密封邮寄或密封送达现场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鼎湖区法院
五、开启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实施和安装要求
(1)项目成交单位必须按项目采购的用户需求文件要求实施,并全部满足采购项目技术相关要求。
(2)成交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相关服务。项目质量必须符合采购的所有技术规范要求并确保质量合格。
2.参与询价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各投标商必须根据项目需求书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询价报价,一旦成交,成交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或技术参数而得到调整,即视为全部承诺询价采购文件的各项条件。参加询价单位的报价均包含项目服务费、税金等费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8号
联系方式:0758-26257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758-2625703
若采购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原公告栏发布。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采购项目询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