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谅解,祝卢叔尽快恢复健康。”“希望我们两家人都能尽快回归原来的生活,一起过个好年。”
在鼎湖法院审判庭,小卢和小邓正和和气气地聊着天,再不见两家人此前在法庭上剑拔弩张的模样。
时间回到去年3月,驾驶着三轮车的卢叔在回家的途中与邓大爷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车祸,被送往医院进行急救,事故造成卢叔脑疝、颅骨缺损及全身多处骨折。
经交警部门认定,邓大爷需要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邓家仅在卢叔急救时支付了2万余元的医疗费,卢家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邓大爷和其儿子小邓(摩托车车主)赔偿。经法院一审二审,邓大爷及其儿子小邓需赔偿各项费用5万余元,经卢家申请强制执行,邓家对赔款仍表达消极态度。
开颅手术后,卢叔四肢乏力存在活动障碍,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在医生的建议下继续住院康复治疗,住院期间又欠下了医院5万余元医疗费。
卢叔没有子女,平日由其侄子小卢照顾,“我叔叔本来能下地干农活,现在不仅干不了活,后续还得定期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小卢气愤不已,要求邓家赔偿两次的医疗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合计20余万元。
而邓家则认为卢叔事故前本身属于劳动能力较弱的残疾人,难以证明其有劳动能力,认为其要求赔付高额的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不合理。
双方几次协商未果,卢家又把邓家诉至鼎湖法院,一案未了一案又起,承办法官彭赟收到起诉状后,派助理梁亚秋联系上了邓大爷的儿子小邓了解情况。
原来,七旬的邓大爷没有工作,老伴疾病缠身,一家老小靠小邓打工维持生活,此前支付的2万余元医疗费已花光家中积蓄,经历了前案的一审二审和强制执行,加上账户冻结给生活造成的不便,这场纠纷就像一块大石压在邓家人心上,小邓更是因此患上了焦虑症。
这场官司再打下去,对两家人都是一种巨大消耗,两家达成调解才是实质化解矛盾的“最优解”,于是,彭法官组织双方法庭调解,首次调解二十多分钟,双方均不肯退步,赔偿金额方案仍有3万的差距。
“如今我们还欠着医院治疗费,后续康复治疗还需要很多钱,我们希望能够尽快一次性收到赔偿款。”
“发生这种事我们也很愧疚,我们也想一次性赔偿,也在向亲友借钱筹款,但他们的要求实在太高且不合理,靠借款不现实,只能等判决后我们再按照自身收入情况慢慢还。”
从双方当事人的态度中,彭法官把握到双方都有调解意向,而且两个调解方案差距不大,仍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还需再做做双方工作。
“都是农村家庭,大家都能理解彼此的不容易,要对方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也不现实,既然对方有诚意筹款,尽最大努力作出赔偿,不妨再考虑看看...”
“卢叔主要是言语残疾,事故发生前具有一定务农能力,事故至今仍需进行康复治疗,且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理应赔偿其残疾赔偿金,你们也要将心比心...”
庭后,彭法官多次分别与两个家庭开展调解工作,同时积极动员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律师调解专业性、直接性的优势,从当事人需求出发为其分析调解的具体好处以及相应法律后果,在一次次的沟通中,两家人的心结也一点点解开。
在大家的努力下,调解方案基本达成一致,仅剩3千元案件受理费的负担问题仍有分歧。
“他们是主要责任,诉讼费应该他们全部承担,我们不承担。”
“我们可以承担诉讼费,但赔偿金额能不能相应降低一点,亲戚朋友借遍了,实在挤不出来几千块钱了。”
“若仅因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令到双方无法最终调解,实在遗憾。”彭法官与梁助理商量道。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彭法官与梁助理查找了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文件,思考了多种解决方案,最终确定: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由邓家先按协议履行一次性支付和解款,卢家收款后再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可依上级院的相关规定予以免交案件受理费,卢家也向法院申请终结前案判决的执行案件。这样一来,横亘在双方当事人和解之间的最后一道障碍也被打破。
12月末的一天,在法院的清点和见证下,邓家当场兑现支付和解款,双方共同签下和解协议,这一刻,两家人心上的“乌云”终于散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