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鼎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本院定于2018年7月2日10时3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对以下评估标的物进行摇珠选定评估机构活动:
1、对广宁县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宁县南街镇南东三路(城西开发区)103号万丰现代城C区C二幢第一层C14号、C15号、C16号及C17号商铺进行价值评估;
2、对被执行人肇庆市天标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西区二区天标山水星御一期第5幢第2301房进行价值评估。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