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鼎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本院定于2018年6月20日10时3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对以下评估标的物进行摇珠选定评估机构活动:
1、被执行人夏某群名下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南岸湖西一路18号肇庆碧桂园依云雅筑516号车位;
2、对被执行人候某宗名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20号阳光峰景1号楼1409房;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