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任某将一面印着“司法为民好法官,为民工排忧解难”的鲜红锦旗送到我院梁宇法官手上,表达他对法官尽职尽责、公正审判的感激之情。
据悉,被告李某和冯某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给没有建设工程资质的被告龚某建造,并支付了大部分的工程款项。2020年10月,被告龚某雇请原告任某等22人为房屋搭建混凝土模板,在使用电锯锯木板过程中,任某的右中指不慎被电锯锯伤,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被告龚某仅支付了任某劳务费1000元及医疗费3000元后就不知所踪,任某等22人多次追讨欠薪和赔偿未果而向当地综治中心求助,后因综治中心调解不成,无奈之下,任某先凑钱向其组织施工的21人支付了劳务报酬,随后起诉要求龚某、李某、冯某支付其劳动报酬和要求龚某、李某赔偿其受伤损失。
梁宇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积极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却因被告龚某一直下落不明,调解未果。本着最大限度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经过4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综合案件证据及庭审查明事实后,合议庭最终作出判决:责令被告龚某向原告任某支付劳务报酬62400元以及赔偿损失83405.29元,被告李某向原告任某赔偿损失14400.88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已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
秉持公道办实事,公正司法暖人心。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司法为民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