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杨某某将一面写有“公道人心,公正执法”的锦旗赠送给我院莲花法庭江浩法官,对他尽心尽责办案表示感谢。
2017年3月,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劳务协议,约定被告将承接工程中混凝土浇捣的劳务部分分包给原告。签订协议后,原告按期进场开工,于2018年7月完工。2018年9月21日,经被告现场人员与原告核算工程量,原告完成的工程量劳务费总额为2489972.21元,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321858.21元,尚欠原告工程劳务费265172元,被告以多种理由拒绝向原告支付剩余的工程劳务费。
在庭审当天,我院莲花法庭由于附近的变压器烧毁突然停电,导致庭审无法照常进行。因原、被告双方矛盾较大,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前都不能心平气和地正面解决纠纷,决定在调解室采取传统的手写记录方式照常进行庭审,由于室内环境较暗,工作人员还把手电筒打开以保持庭审的正常运作,虽然双方没有达成调解,但法官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依法依理作出了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用的判决,经被告上诉,二审法院也维持了我院的判决,近期被告主动履行了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用的义务,此案圆满落下帷幕。
(该图为承办法官在调解室开庭审理案件的情景)
杨某某激动地说:“停电不停办案,手写记录解民忧,虽然对于法院来说这可能是一件小事,但是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意义重大,切实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官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温暖,对此我们很感激!”
这面锦旗不仅表现了当事人对法官司法为民的感激,更承载了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期许,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