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随机摇号选择专业机构的公告
我院定于2020年7月16日上午10:00,对以下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9691/rm_qindex.shtml)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册(房地产评估类)中进行网上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1、对(2020)肇鼎法技鉴字42号对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48区港口路东4号鼎湖春天花园2号楼1708房;
2、对(2020)肇鼎法技鉴字43号对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41区福星街15号503房、肇庆市鼎湖区新城54区坑口天后路2号鼎湖尚悦峰景E1-E2幢E2-1101房、肇庆市鼎湖区新城49区坑口民乐大道鼎湖山水居D2-D3幢D3-903房、肇庆市七星路268号星湖名郡白云阁3幢01房(复式)进行评估;
3、对(2020)肇鼎法技鉴字44号位于鼎湖区莲花镇莲塘坳岗的土地及地上房屋。
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1、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 为(2020)肇鼎法技鉴字42号选定机构;中签2为(2020)肇鼎法技鉴字43号选定机构;中签3为(2020)肇鼎法技鉴字44号选定机构。
2、请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择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3、摇号结果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4、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