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鼎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8日16时3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对以下评估标的物的价值进行摇珠选定评估中介机构活动:
1、对伍瑞聪、梁捷名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48区昌贤路3号鼎湖森邻(北区)M1NM2幢M2-802房予以价值评估;
2、被执行人陈泽星、梁炽金共有的位于肇庆市鼎湖区坑口华鼎五街的房屋予以评估。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