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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到我院督导检查
作者:佚名 日期:2018年09月30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9月29日,肇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副组长梁坚带领督导组一行到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温汛强向督导组汇报了我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杰成、专职副书记何美芳陪同督导,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立案庭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检查,详细了解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温院长详细汇报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随后,市督导组详细查看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通过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市督导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我院前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成效。梁坚副组长指出,希望我院接下来要继续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紧紧围绕为期三年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加强与区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纪委监委的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形成工作合力。二要依法审判。按照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严格依据刑法、两高两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强化培训学习,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讲法律法规、通报典型案例、派发宣传单等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敢于举报的意识,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四要多渠道深挖线索。对已有的案件深挖案件事实,严格把关,加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向相关位移送线索,做到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在执法办案中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温院长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我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认真组织干警加强学习,细化举措,做到“工作留痕”,对照要求补齐“短板”,加强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

督导组还视察了我院的法纪教育基地并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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