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申请执行人梁燕芬来到我院,将一面绣有“铁面无私,公正为民”的锦旗送到我院执行法官手中,以表示对执行人员的感谢之情。
这缘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欠款为46000元。该欠款实际是申请执行人梁燕芬的丈夫去世之前借给被执行人温木水的,被执行人一直不承认该欠款。我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在执行查控过程中,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据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以在家种植桂树卖桂皮为生,以现金交易为主,一般的查控手段无法掌握其经济收入。此后我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其拒不到庭,执行法官亦多次进入被执行人所在的凤凰镇白石坑鹅公村,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由于被执行人故意逃避,均无果。
今年6月,通过当地派出所的协助,我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于6月21日将被执行人带回我院,经过执行法官长达五小时的教育,被执行人承认其错误,并当即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当庭支付200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暂缓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此后,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余下的260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到位后,申请执行人梁燕芬为感谢我院法官为民排忧解难以及高效公正的办案,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至法院,以表达对法官辛勤付出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