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3时,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汪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但奇怪的是,被告人汪某并没有出现在被告席上。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是我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把处于不同地点的刑事案件的法官、公诉人、被告人集中到“一起”,与被告人“面对面”进行庭审活动。
(图为我院远程庭审照片)
庭审在我院第二审判庭进行,法官和公诉人在审判庭,被告人汪某在肇庆市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参加诉讼。法官、公诉人与被告人通过显示屏、音视频采集播放设备进行交流,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逐一调查核实,并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公诉人出示证据,书记员进行同步记录。整个庭审过程视频画面流畅,语音清晰,庭审活动有序进行。庭审完毕后,法官将庭审笔录的电子文本通过传真传输至肇庆市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打印出来,交由被告人签名确认后,再由提押法警将庭审笔录带回法院放入卷宗内,此外还有专用设备提供庭审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附卷。
(图为肇庆市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
远程视频庭审系统通过网络实时传送声音与图像,打破了传统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身处一室的空间限制,是审判工作的一种新方式,不但节约了司法成本,而且消除了押解过程中被告人脱逃及发生其他意外事件的风险,有效地促进了刑事审判的高效化、便捷化、安全化。下一阶段,我院将不断努力探索信息化工作手段在日常庭审过程中的使用和推广,不断拓宽已有信息化系统的使用范围和相互整合,提升工作效率,提升透明度,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