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法纪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3月16日,我院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原鼎湖区畜牧兽医局局长李某亭玩忽职守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李某亭在担任鼎湖区畜牧兽医局局长期间,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行为,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肇庆市纪委组织了110多名肇庆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及各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到庭进行了旁听此次庭审。庭审间歇,审判长梁永康在现场为旁听的党员干部讲解“玩忽职守”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并作出提醒:“玩忽职守罪是不作为犯罪,有的党员干部对此不重视,以为仅仅是工作上的失误,却不知道是触犯法律。希望大家认识到依法办事、尽职尽责的重要性。”参加本次庭审警示教育人员还参观了我院的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法治文化展示区,并在法纪警示教育厅内参观了近年国内农业畜牧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展览。此后,市纪委组织了旁听人员在我院六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对案件进行剖析,分享感悟和体会。此次庭审,有广东电视台和《西江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实时报道。
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是我院的法纪教育基地开展以案施教、以案治本,变法庭为课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2012年开展教育以来,组织开展了26次庭审警示教育活动,4200名党员干部参加,省内外7万多人次党员干部和群众前来参观学习,筑牢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防线,大大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