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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温汛强院长对法官提出“四要”的要求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6月13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我院温汛强院长对法官提出“四要”的要求

   68月的院务会上,我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温汛强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上的讲话以及日前市法院院长伍建昌在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法官提出了“四要”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要讲党性。要求全体党员法官在工作中必须讲党性,做到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并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党总支要积极发展党员,争取一年发展一名新党员。目前,我院党员占总人数的79%

二要讲廉洁。要求全体法官必须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守住“底线”,在全院形成“廉政之风”;法官严格遵守职业纪律,与当事人、律师保持“距离”,不能有不正当的交往。

三要讲公信。要求全体法官必须有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让当事人信任法官;法官在接待当事人时必须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张板凳”、“一杯热茶”、“一句慢走”。

四要讲责任。要求全体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公正高效办案,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在办案中严格执行“立、审、执”分离和案件审批制度,落实错案责任追究,让每一宗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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