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省法院命名为2011 年度全省法院文化建设
达标单位
日前,省法院命名全省8 家法院为2011 年度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达标单位,我院名列其中,成为肇庆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近年来,我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加强文化建设,确保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思想阵地、指导法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院司法文化气息浓厚,文化建设突出了四大特色:法院特色、廉政特色、自创特色、本地特色。
我院文化建设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省法院和市法院多位领导到我院对文化建设进行过调研和指导,为我院的文化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二是区的大力支持,区将我院定为全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投入专门的资金支持我院文化建设;三是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党组书记、院长刘伊君为首的班子多次强调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文化建设工作;四是全体干警的积极参与,全体干警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为文化建设出谋划策。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伊君表示要以此次被省法院命名为文化建设达标单位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实现文化强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