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有哪些益处?
(1)可有效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双方继续合作。
(2)可继续保持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良好信誉。
(3)可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诉讼成本。
(4)可避免因进入执行程序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5)可避免因进入执行程序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
2、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哪些风险?
(1)负担执行费。人民法院将按规定向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收取执行费用。
(2)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当事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3)引发强制执行措施:
a、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b、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要求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在不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内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c、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d、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e、被执行人有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影响商业信用。人民法院有权公布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的名单,公布方式包括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由此可能对相关个人和企业的商业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3、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注意什么?
(1)要注意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和履行时间。调解书自签字捺印时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未提起上诉的,上诉期限届满后生效;提起上诉的,二审法律文书送达后生效。履行时间即生效法律文书主文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内。
(2)要注意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内容,特别是利息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避免因迟延履行导致利息或违约金的增加。
(3)要注意法律文书生效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避免因沟通不够导致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及因进入执行程序造成的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