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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的公告
作者:佚名 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

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的公告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工作方案》,现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2名。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及代码

年龄

(出生年月)

其他条件

岗位1

1

全日制

中专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35周岁以下

因需要驾驶特种车辆,需具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驾驶证,并有5年B类以上(含B类)以上驾驶机动车的经验。在同等条件下,有在行政机关驾驶经历,居住在端州区、鼎湖区的优先考虑。适合男性。

岗位2

1

全日制大专学历

软件技术专业(C081405)

30岁以下


说明

专业及代码以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相应毕业证。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

(6)报考年龄:岗位1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8   日以后出生);岗位2为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2.不能报考条件: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好《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报名表》(附件1)。

  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须提交的资料(扫描件)请发至邮箱zqdhfyzzb@126.com。经初审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和邮箱方式通知进入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3)近期电子版证件照片 (资格复审时提交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4)广东省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打印并签名)。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以PDF扫描件形式提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将通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关注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考试成绩。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专项工作队员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要求:

(1)必须由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查表》(附件3)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规格:A4纸),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提前按审查表目录表排列顺序整理资料)。

(3)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资格审查表》中填报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无论何时发现,均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和提交完整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资格复审结果为合格后将进入面试环节,我院将通过鼎湖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布面试时间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关注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上告知的,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五)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放弃聘用资格的,经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组织考察

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和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2.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防疫工作要求:请考生登录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499843.html,认真浏览《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所有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均须自行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提供“粤康码”绿码、电子行程卡绿码(请提前进行健康申报)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现场需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引导,保持一米以上间隔有序进场,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满足以上要求方可参加考试。《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中明确不得参加考试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考试时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电话通知。

4.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咨询,联系电话:2628272。

   

附件

(附件1)2021年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广东省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docx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鼎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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