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选任15名人民陪审员
4月24日,经区人大任命,包括8名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人员、1名大学生村官在内的15人正式被我院选任为人民陪审员,这标志着我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司法厅提出的,即各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不低于本院的现任法官人数二分之一,以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办案,进一步促进司法的公开公正。
按照计划,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将在今年内增长到24人,我院不仅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聘请人民陪审员,还从妇联、工商联或村(居)等单位选聘较年轻和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
我院要求在审理与相关镇(街)和单位的管辖范围或是职能有关的案件时,由该镇(街)或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合议。通过这些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办案,一是可以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二是通过相关单位的及时介入可以更好开展维稳以及诉前联调工作;三是延伸了维稳信息的触角,可以更好地了解各镇(街)的维稳工作动态,做好我院与镇(街)的维稳工作衔接,及时调整我院工作重心。
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在今年的区财政预算中列入了专项人民陪审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