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三等功获得者黄登魁同志事迹
黄登魁同志,男,198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鼎湖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黄登魁同志从2005年9月调入鼎湖法院研究室以来,长期一个人孤军奋战,担负起鼎湖法院的调研、总结、汇报、信息、案例等材料撰写以及承担会议记录工作,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出色的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在2006年、2008年、2010年三度被鼎湖法院年度考核为优秀。
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在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方面,黄登魁同志通过积极主动参加创先争优等思想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进行认真的领会,继续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三个至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坚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参加各项教育学习活动,黄登魁同志增强了自身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改造了自身的人生观、世界观和利益观,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在2010年,黄登魁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成为了建党对象。
主动抓好业务学习。黄登魁同志作为法官,在本院法官数量少的情况也经常需要参加案件的合议庭的审理,他在抓好研究室工作的同时,也能自觉地加强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黄登魁同志通过学习韩燕萍等典型的先进事迹,着重培养起了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的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2010年,黄登魁同志参加案件的合议二十余宗。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黄登魁同志也积极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能遵纪守法和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热情服务,与同事一道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随时随地维护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黄登魁同志廉洁自律,生活作风正派,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从不涉及“黄、赌、毒”,党组和相关部门也从来没有收到过对其有不良行为的反应。
任劳任怨,坚持完成工作任务。法院研究室工作主要是材料撰写,工作繁杂,内容枯燥乏味,大家都不愿意来研究室工作,所以黄登魁同志在一个人的情况,需要经常加班加点,甚至到深夜,在2010年黄登魁同志加班的时间超过50个工作日,尽管没有加班费和加班补助,黄登魁同志也从来不向院党组和领导提过什么要求、争过什么待遇,他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默默地奉献自己。由于长时间工作的劳累,黄登魁同志用眼过度,在2010年11月份出现了左眼视网膜脱落问题,到广州进行了眼部手术,本来医生要求多休息,特别是眼睛不能再疲劳,否则有再次脱落的风险,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家人也劝说他干脆请假在家里多休息一段时间,但由于研究室在年底更是时间紧任务重,各类总结、汇报等纷至沓来,这些都事关法院一年来工作成绩,为了不耽误工作,黄登魁同志带病坚持工作,在眼部手术出院后第三天就返回工作岗位用一只眼睛撰写材料(在手术上班后的四天内就撰写了包括法院年度工作总结在内的材料7篇,其中被我区政府门户网采用了4篇),黄登魁同志在手术后的一个月里完成的材料高达38篇。2010年,黄登魁同志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领导和上级法院研究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全体同事的关心、支持、配合下,撰写各类材料196篇约50万字,上报材料中被肇庆市法院、鼎湖区政法委、鼎湖区信息办、鼎湖区三项重点工作办、鼎湖区创先争优活动办等部门采用了60多篇,被省、市、区媒体采用28篇,较好地宣传了鼎湖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了鼎湖法院的形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