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高人格权纠纷案件立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凡向本院提起人格权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在起诉时应当根据争议事实和诉讼请求,对照以下规定选择案由,并在起诉状上注明。
人格权纠纷案由
1、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适用于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的案件。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过失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各类企业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因事故负伤、致残、致死,职工本人或家属要求企业予以经济赔偿而产生纠纷的案件。
(4)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水路运输过程中承运人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在民用航空器上或在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从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或从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落下的人或物造成地面或水面上的人身损害赔偿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7)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向电力设施产权人要求予以经济赔偿引发纠纷的案件。
2、 姓名权纠纷:适用于因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3、 肖像权纠纷:适用于未经许可而使用他人肖像引起纠纷的案件。
4、 名誉权纠纷:适用于因侵害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5、 荣誉权纠纷:适用于因侵害他人荣誉权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6、 隐私权纠纷:适用于因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7、 婚姻自主权纠纷:适用于因侵害他人婚姻自主权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8、 人身自由权纠纷:适用于因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9、 一般人格权纠纷:适用于因侵犯他人的一般人格权,使他人的人格利益受损而引发纠纷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