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洁和阿林于2006年经相亲认识并结婚,婚后生育儿子小志,但因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甚至到动手的地步,2016年小洁第一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和阿林离婚,为尽量修复夫妻感情,法院判决不准许二人离婚。此后小洁带着小志回了娘家,二人分居生活至今,2024年小洁再次起诉请求与阿林离婚。
二人感情破裂,要分道扬镳,依法判决离婚不难,但他们矛盾颇深,怎么尽量避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妥善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和安排孩子抚养权是个难题。
难以分割的房产
“你要我拿十几万补偿给你,我也拿不出来,而且这房子是我唯一的住处,你肯给钱补偿我,我就搬走另找住处。”阿林两手一摊,态度坚决。
“这房子我又不住,我要钱不要房,这笔钱也是留着以后给孩子上大学用的,况且这八年我独自抚养孩子,你还要另外补偿我抚养费!”小洁也不甘示弱呛声道。
见双方火药味渐浓,承办该案的何永泉法官和刘新卫助理赶紧分开二人进行背对背调解,避免再次激化两人矛盾。
为何这房子如此难分?原来,两人存在争议的共同财产是一间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农村宅基地与可以买卖流通的商品房不同,宅基地及其房产的使用权的取得需要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前提,且无法出售给其他村的村民或城市居民,难以拍卖成功。
“虽以往也有只出判决不分割财产的情况,但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案件。不能为一时方便而偷懒。”何法官计划改变思路,找到更妥善的方案化解矛盾纠纷。
何法官仔细梳理案件材料,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显示,案涉自建房在几年前曾纳入政府拆迁征用范围,因当时二人正闹离婚,对房子的处理意见不一致,最终没有办成征用手续。鼎湖区近几年正大力发展,“征村”可能会是本案的突破点。
约定的调解日当天,“我了解到,你们村里家家户户不缺房,这房子一时半会难有销路,而你们现阶段也拿不出足以补偿对方另一半房款的钱,再这样僵持下去,对你们没有好处,不如先不分割财产,约定如果政府拆迁或他人购买时,你们可以按调解书另行协商该房屋的分割。”何法官结合实际情况,为二人分析利弊。
“我不住在村里,万一拆迁后他拿走所有的钱,那我怎么办?”小洁还是有些犹豫。
“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和你们自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同,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法律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放心”。何法官对调解书中约定的内容结合法条进行释明,最终双方都对这个解决方案都表示认可。
难以切断的亲情
房子分割的问题解决了,但两人随即又因独生子小志的抚养权争执不下。父母分居八年,如果强硬地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无疑对三人都会造成伤害。
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刘助理把小志带到了另一间调解室。不用面对正在吵架的父母,在刘助理温和地引导下,小志也坦率地向刘助理说出了心里的“愿望”:“我平时习惯跟着妈妈外婆一起住,而且父亲房子的隔音较差,会影响晚上学习,但从小和爸爸分开生活,我也希望能与他有更多的相处沟通的机会。”
了解到孩子的真实想法,何法官和刘助理商量一番过后,再次召集众人又一次坐在调解桌旁。
“为了小志有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在校期间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但也要充分给予父子交流沟通的时间,建议寒暑假期间由父亲与母亲自行协商轮流抚养,抚养费你们各承担50%。”何法官提出,三人都对该方案表示满意,何法官还对二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提醒二人履行好对儿子的家庭教育义务。
考虑到父母离婚事实可能会给小志心中留下疙瘩,何法官主动找到小志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放下心理包袱,以更积极正面的心态面对生活,努力学习。
离婚纠纷案件往往是情感与利益纠缠形成的一团“乱麻”,要用心用情在一团乱麻中找到适合当事人实际需求的最优解,才能真正既解“法结”更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