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从源头有效减少行政争议,9月5日,鼎湖区法院与怀集县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在怀集县法院开展第九期“行政案件大讲堂”活动,肇庆市中级法院和鼎湖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怀集县相关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参加了旁听庭审和研讨活动。

本次庭审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诉怀集县某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一案,为在场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研讨会上,怀集县司法局通报了怀集县近年来行政机关实施有关行政强制拆除的情况,鼎湖区法院通报了近年审理的有关行政强制拆除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参会人员就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研讨互动交流。

怀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韦先忠表示,通过此次“零距离”观摩庭审和研讨活动,对行政执法程序、应诉重点等方面有更全面直观的了解,切实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
鼎湖区“行政案件大讲堂”活动作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创新平台,针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结合巡回审判,以“一案例一庭审一研讨一提升”的模式实现化解行政争议由“单打”模式向“组合拳”的转变,推动诉源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