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不仅对断供者产生高额罚息,还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对生活各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近日,在鼎湖法院调解室,法官助理罗荟以法释理,为一宗“房贷断供案”的当事人——外来务工人员小袁夫妻俩上了一堂关于逾期还贷危害的普法课,更让这对年轻人“实打实”地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温暖。
原来,小袁夫妻俩向某银行贷款三十余万元用于购买鼎湖一处房产,并承诺每月按期还款。后因小袁夫妻俩未及时还贷款,某银行多次催促无果,遂向鼎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且要求小袁夫妻俩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支付因本次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
“我们并不是恶意逾期,我们从事建筑行业,工程款还没下发,加上家里老小开支比较大,近期资金周转确实紧张,希望能宽限我们一些时间筹措资金。”小袁对罗荟道出了无奈“断供”的原因并提供了相关材料佐证。
考虑到小袁夫妻俩违约程度较轻且具有积极的还款意愿,后续还款能力也比较足,庭审结束后,罗荟仍积极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可以最大限度把对双方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双方的长远利益。
“如果判决终止合约,要求小袁夫妻俩立即清偿本息三十余万元,他们也无力支付,站在保障双方利益的角度,若银行能给予合理时间让其筹措资金,不仅能有效收回逾期欠款,合同也能继续履行。”罗荟向某银行耐心建议道。
经过罗荟协调,银行还减免了小袁夫妻俩部分律师费,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1.小袁夫妻俩继续履行该借款合同并承诺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2.小袁夫妻俩承担某银行因本次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至此,该宗“房贷断供案”得以调解成功。
“感谢您为我们争取到“喘口气”的机会,我们会尽快筹措资金,按期偿还欠款。”在调解书上签名后,小袁夫妻俩松了一口气,对罗荟满怀感激地说。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房贷断供案件涉及民生问题,处理时更应注重情理与法理相结合,以最妥善的方式调和因“断供”产生的各种权利冲突,保障银行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群众‘住有所居’,才是促进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做法。”针对此类案件,罗荟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在此也提醒广大有购房需求的民众,在办理房屋贷款前,必须仔细了解合约条款的权利义务,认真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后,切记不能“一断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