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结合2021年鼎湖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7月26日上午,区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魏智和梁杰成、普法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普法办工作人员到我院旁听原告李某诉被告鼎湖区某镇政府行政裁决纠纷一案的庭审,接受现实、直观的普法教育。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组织下,各方当事人围绕嫁到外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称“外嫁女”)是否履行村集体义务,以及支付分配款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等问题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活动井然有序。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理解、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努力提高法治宣传工作水平,为法律法规的顺利贯彻实施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