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立案法官接到农民工的执行申请后,主动到肇庆新区诉讼服务站开展执行立案调解,成功为4名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切实减轻农民工负担,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据了解,卢某等4人从外地到肇庆新区为某建设工地施工,但施工结束后,卢某等人却迟迟拿不到工资,知悉相关情况后,我院诉讼服务站联合肇庆新区信访工作站、鼎湖区总工会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促使卢某等人与发包方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作出司法确认。之后,发包方公司没有完全履行给付义务,卢某等人到诉讼服务站寻求帮助,立案法官知悉情况后,主动到诉讼服务站为其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在立案过程中,法官与发包方公司取得联系,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发包方公司认识到不履行生效裁定的后果,当日向卢某等人支付了部分拖欠工资,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2021年,我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将诉讼服务延伸至基层,充分利用在镇(街)设立的诉讼服务站开展诉前调解,共调解案件206宗,涉及金额7000多万元,切实化解了大量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诉讼服务站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动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让他们真正感受到“零距离”司法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