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随机摇号选择专业机构的公告
各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各案件当事人:
我院定于2021年5月7日上午10时,对以下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9691/rm_qindex.shtml)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册中进行网上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2021)肇鼎法技鉴字第25号:对随案移送的白色IPHONE6手机1台、华为手机1台、蓝色VIVO手机1台、白色苹果牌手机1台,黑色HUAWEI手机1台、黑色华硕笔记本电脑1台(INTEL酷睿I5-7300HQ,型号:W50V)、华硕ALL-in-one计算机1台(型号:V4000-8281DN36W4),黑色华为牌触屏手机1台,银色华为牌和白色苹果牌手机各1台、黑色联想牌手机1台、黑色OPPO手机1台、黑色VIVO手机1台、白色五菱宏光汽车1辆等作案财物予以评估。
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1、请对应类别的在册机构于2021年5月6日下午4时前自行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参加摇珠,逾期不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摇珠资格;
2、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选定机构,中签2为备选机构。
3、请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择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4、摇号结果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5、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