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随机摇号选择专业机构的公告
我院定于2020年3月31日上午10:00,对以下标的物,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报名网址:https://www1.rmfysszc.gov.cn/Agency/details/277513.shtml)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册(房地产评估类)中进行网上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1、(2019)粤1203执恢91号案被查封的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鼎湖山水居C9-C12幢C11-301房;
2、(2020)粤1203执55号案被查封的肇庆市鼎湖区51区鼎盛路63号的房屋;
3、(2020)粤1203执105号案被查封的肇庆市鼎湖区坑口万福路鼎湖雅苑G幢601房及36号车房。
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1、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2019)粤1203执恢91号评估机构;中签2为(2020)粤1203执55号评估机构;中签3为(2020)粤1203执105号评估机构。
2、请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择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3、摇号结果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4、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联系人:苏生,联系电话:0758-2628272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