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中心和申诉信访
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申诉信访工作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或“广东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办理并以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鼎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办理一审行政立案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它查询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拨打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8-2623107)联系办理。另外,参与庭审旁听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以谅解。
特此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