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向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528.7万元,150余宗涉鼎湖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执行案件顺利执结,领到执行款的群众喜笑颜开,纷纷对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2016年至2019年期间,因被执行人鼎湖某房地产公司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150余名业主交付房屋及办理相关产权证被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约金,被执行人败诉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上述150余名业主分别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涉案人员多、利益难以协调,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社会不良影响,在上级法院和区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我院多次与被执行人的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涉,但被执行人均表示无法履行。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涉及的债务较多,其名下的财产被多家法院查封,后来发现其名下还有一块土地,我院依法查封并成功拍卖该土地,取得了足额金额来偿付申请执行人的违约金。
2019年1-9月,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22宗,结案700宗,两数据已与2018年全年数据持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穷尽各种执行措施,通过加大财产查控、力促执行和解、严打规避执行行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等一系列“组合拳”,推动涉民生执行进行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