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参与司法网拍后又悔拍的刘某被我院依法没收了120万元司法网拍保证金。
我院将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韦某名下的房产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挂拍,买受人刘某交纳了120万元的司法网拍保证金,并最终以11774640元拍得该套房产,但其却未按指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余款。执行人员依法向刘某送达执行文书,并告知若不在法定期限内交付尾款将面临没收司法网拍保证金的处罚,可买受人始终迟迟不缴纳买房款,导致拍卖目的未实现。
法院认为,竞买人刘某的行为构成悔拍,遂依法裁定撤销本次拍卖,重新安排拍卖,禁止刘某参与该标的物重拍竞买,其交纳的120万元司法网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法官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其不是一般的淘宝购物,也不同于商业拍卖,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切忌盲目跟拍。如竞买人有意在司法拍卖平台上竞买诉讼资产,首先要阅读并理解《拍卖须知》、《拍卖公告》等相关材料,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价位预估,再参与竞买,若竞拍成功又悔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