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鼎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本院定于2019年5月17日10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对以下涉案标的进行摇珠选定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1、被执行人李家恒、李靖敏共有的位于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新城61区(61-01-D2)鼎湖帝豪花园9-11幢9-106房;
2、刑事罚没资产雪弗兰科鲁兹牌小车及本田雅阁牌小车各一辆;
3、刑事罚没资产银白色面包车及日产轩逸牌小车各一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