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鼎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本院定于2019年4月1日10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对以下涉案标的进行摇珠选定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被执行人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迪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名下的位于肇庆市鼎湖区68区的一宗土地(土地产权证:粤(2018)肇庆鼎湖不动产权第0007860号)、肇庆市鼎湖区新城54区港口路世纪雅苑雅逸居B座(B1-B4)B3-03、B4-01至05卡商铺和C座(C1-C2)C1-01卡商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