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 庆 市 鼎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公告
本院定于2018年11月2日10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对以下评估标的物进行摇珠选定评估机构活动:
1、对被执行人岑罗银、梁荣珍名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新城五十四区法院大楼一幢501房及车房;
2、对被执行植国祥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桂丹路福星大楼首层7号商铺、位于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依坑321国道侧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被执行人邓少容名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9区华庭花园绿茵苑C幢108房、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33区桂香园的土地一宗、位于肇庆市端州去星湖大道肇庆臻汇园加州湾十一座首层58、59、60号商铺;
3、对被执行人冯亚荣名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桂城创业路鼎湖居天湖花园第八座2A的房屋;
4、对被执行人邓军强名下位于四会市大沙镇兴业大道金顺豪庭五座803号。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