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温汛强到莲花镇、永安镇开展关于“拆违”问题的调研,并在莲花镇政府召开调研座谈会。我院黄杰初副院长和行政庭、立案庭负责人以及莲花镇、永安镇相关领导干部参加调研活动。
在会上,镇村领导干部根据其实际情况,各自谈了其在处理“拆违”后村民要求经济合作社退还租金的纠纷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向我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温汛强院长首先就近日来收到的关于村民起诉经济合作社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然后针对我区进行“拆违”的相关问题,分别从立案、审判等角度向镇村领导干部认真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就处理该类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一般法律原则进行了详细说明,最后建议:一是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兼顾法律、政策、人情,预防和减少矛盾,妥善化解纠纷;二是要营造好氛围,发动村干部、党员等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对政策方针有更好的了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三是要引导好转产,加强对 “拆违”后的养殖户的扶持和培训,做好人员的分流转业。
会后,镇村领导干部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会,让他们对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如何处理这类纠纷有了明确的方向,镇村将尽力化解此类矛盾,并引导村民依法理性维权。
下一阶段,我院将对调研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统一认识,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以妥善裁判此类案件,为我区“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