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招聘机关初级雇员
符合参加笔试人员公告
根据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招考机关初级雇员的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5日至9日止,到我院进行报名的有7人,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如下:程彦君、张炳森、冯梓敏、陈敏华、温海泓等5人。请以上人员于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前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参加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0时至12时,10时30分不到场视作放弃,笔试时请自带本人身份证及蓝黑签字笔或水笔。
特此通知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