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数量增长和质效提升
2015年,我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
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围绕鼎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在数量增长的同时,实现了质效的再提升,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数量增长快。2015年,我院共收案1534宗(同比增长了23.7%,创建院以来新高),结案1228宗。其中刑事案件196宗261人(同比大幅增长了86%),结案183宗242人;民商事收案1090宗(同比增长了12.3%),结案848宗;行政案件收案16宗(同比增长了128.6%),结案15宗;执行收案232宗(同比增长了49.7%),结案182宗。全年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09.6宗,同比增加了23.7%,多办了21宗。
案件效率高。2015年,我院案件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3%、 18个月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为0、结收案比89.1%。三大指标分别比省法院确定的达标水平提升了5.3%、2%和9.1%。
案件质量好。2015年,我院案件的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与2014年持平)、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1.56%(同比降低了1.4%)。两大指标分别比省法院确定的达标水平提升了0.5‰和0.94%。
案件效果佳。2015年,我院案件的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6%、信访投诉率为0.45%、再审启动率为0。三大指标分别比省法院确定的达标水平提升了6.6%、0.55%和10%。
此外,我院也不断加强司法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建设,2015年的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9.2%,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