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院司法巡查工作公布
时间:2015年6月24、25号
内容:
1、司法方向。重点检查法院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和措施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三项硬要求”;贯彻落实省法院党组决策是否坚决有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是否有明确具体的措施;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是否有效落实。
2、司法质量。重点检查案件发改判率情况,以及通过案件评查等途径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
3、司法效率。重点检查立案等级制的执行情况以及超审执限、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情况、“六难三案”的整治情况等。
4、司法行为(含司法作风)。重点检查《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纪律规范的执行情况。
5、司法管理。重点检查审务、政务、人事、后勤等司法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司法公开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审务督察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有关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6、司法队伍。重点检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班子结构、能力素质和公信力等,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情况;各层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党建和文化建设情况;队伍业务建设情况;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
7、司法保障。重点检查司法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办公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等情况;从优待警情况;机构、编制配置情况;当地党委政府等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