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场向20多名申请执行人发放70余万执行款
2月4日,我院在第一审判庭对23宗以某房地产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的执行款进行了现场发放,共计金额77万余元,其中包括9名工人的工资15万余元、14名包工头的工程款62万余元。
此案的被执行人肇庆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因资金断裂,开发的鼎湖某楼盘无法完工,变成了“烂尾楼”,拖欠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工程款、材料款和工人工资,还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案件进入我院后,我院高度重视,做到了快立快审快结,并在鼎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多方协调下,我院执行干警穷尽了一切执行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肇庆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使得执行顺利进行,案件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4年,我院执行收案155宗,结案135宗,实际执行率为60%,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9.8%,执结标的金额达4394.8万元。我院还把涉民生案件的执结放在首位,对于涉民生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执行、优先放款,通过“快查、快控、快执、快结”等方式,努力缩短执行周期,一年来执结了抚养费、赡养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和工人工资等民生案件22宗,涉及标的金额6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