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局巧做工作执结四宗劳动争议案件
日前,我院执行局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促成了共涉及标的金额85.3万元的四宗劳动争议案件顺利解决。这四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外地的农民工,而被执行人则为我区的陶瓷企业。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我院灵活运行执行措施,较好实现了案结事了。
一是实地了解,当面做被执行人工作。被执行人某陶瓷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由,希望延期支付款项;申请执行人蒋某则认为小孩要开学了急需用钱,希望尽快拿到款项。我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谭活枝带领执行干警实地到陶瓷企业了解,与相关负责人座谈,询问企业经营情况,认为企业虽然因为限产暂时遇到一些困难,但是不能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能欠了农民工的“血汗钱”。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尽快筹措资金,履行判决。
二是温情劝说,耐心做被执行人工作。我院执行干警考虑到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原为雇主与雇员关系,有一定感情基础,劝说企业负责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困难,尽快支付。同时,执行干警也表示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法院暂时不会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执行干警为企业着想的灵活措施赢得了被执行人的信任。
三是柔情安抚,稳定申请执行人情绪。面对申请执行人迫切想拿到相关款项的焦急情绪,我院执行干警进行了柔情安抚,接访他们时都做到“接待热心、回答诚心、解释耐心”,表示十分理解他们现在的心情,法院会尽最大努力、最快速度帮助他们追回款项。执行干警的“热心、诚心、耐心”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四宗案件的被执行人均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15天内支付了相关款项。拿到钱的农民工兄弟也对我院执行干警的辛勤工作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今年,我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促使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上半年,我院执行案件收案49宗,结案42宗,执结标的为373.47万元,实际执行率为71.4%,执行标的到位率为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