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评为“2012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日前,我院被省法院评为“2012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2年,我院执行收案139宗,结案139宗,结案率为100%、实际执行率85.61%、执结标的到位率83.56%;今年1-9月,我院执行收案92宗,结案92宗,结案率为100%、实际执行率90.22%、执结标的到位率90.41%。
一是抓执行联动形成执行合力。鼎湖区委、区政府于2009年7月16日联合发出《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将执行工作纳入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了鼎湖区的执行联动机制制度,并批转同意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执行联动机制解决一大批执行难案、要案。
二是抓时间节点体现执行为民。每年的春节前后是鼎湖区农村集体分红时间,部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也要回家过年,农村一般是在中午和晚上进行分红,被执行人一般早上和晚上都在家里,执行干警准确抓住这几个时间节点,加班加点、不辞辛劳、狠抓执行,采取到被执行人村委会和家里进行“蹲点”和“突袭”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抓制度创新实现执行规范化。我院把执行规范建设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防范查封、评估、拍卖、暂缓、中止执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执行乱问题。严格适用执行异议、复议、异议之诉等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重点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执行公开,如执行进度短信告知申请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