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三导师”助青年干警实现“成长梦”
我院现有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10人,占总人数的23.3%,为了让青年干警在实现“公正司法*中国梦”过程中快速成长,为平安鼎湖、法治鼎湖贡献应有的力量,我院党组给青年干警安排了“三导师”帮助其成长,即“精神导师”、“生活导师”和“业务导师”,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党总支委作为青年干警的“精神导师”。我院青年干警中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有7人,占党员总数的20.6%,为了抓好青年干警的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党组安排了党总支委担任青年干警的精神导师,经常开展集中学习、论坛交流以及“一对一”谈心等活动,为他们在思想上解惑,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今年,青年干警中有1名预备党员即将转正、1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政工科负责人作为青年干警的“生活导师”。我院青年干警中有4人是外省人,到法院工作后存在有生活不惯、语言不通、住宿不便等困难,党组安排了政工科负责人作为青年干警的生活导师,通过帮助他们找房子、迁移户口等,为他们生活上解困,使他们尽快适应生活、安心工作。五年来,我院没有流失过1名青年干警,有2名青年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的岗位。
办案经验丰富、水平高的法官作为青年干警的“业务导师”。我院青年干警中有法官4人,另有2名青年干警是预备法官,占法官总数的22.2%。为了解决法官断层问题,帮助青年法官能早日“独当一面”,我院党组对青年法官采取“一对一”业务指导的模式,即每一名青年法官安排一名办案经验丰富、水平高的法官进行业务指导,有效提升了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2012年,我院有2名青年法官分别被评为“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1名青年法官的裁判文书被省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