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法官不懈执行获当事人感谢
“真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法院还能帮我们把赔偿款执行回来,太感谢法官了!”4月15日下午,家住鼎湖区的阿发夫妇(化名)拿到法院的执行款时激动地说。
2009年,阿发与被告黄某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我院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黄某无履行能力,案件被中止执行。但我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从未放弃过对这个案件的执行,将其列作重点案件予以长期监控。
近日,执行局掌握了黄某所在永安镇桂溪村委会通过银信部门发放征地款的线索。但是当执行法官到银信部门查询时却发现,黄某的账户上并没有存款。针对这一疑点,执行法官马上做了细致的调查:一方面要求银信部门打印出账户近期流水清单,了解资金流向;另一方面又回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委进行调查了解。经过调查,黄某财产情况终于水落石出:原来黄某是将征地款转到其他亲属的账户内。在掌握到这些情况后,执行法官赶回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后又立刻赶往银信部门,对涉案的账户存款依法进行冻结。经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黄某主动到庭履行了还款义务。
此次执行案件,是我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我院执行局以被执行人所在村发放征地款为契机,对一批中止执行多年的积案进行了专项执行。尽管被执行人采取了将征地款转到亲属账户,或者自己不开设账户而是将征地款直接划到父母名下等多种方式转移财产,企图逃避执行,但是执行局的法官们加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查找力度,有效控制了这些被执行人的财产,使得一批积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