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2年工作成绩显著获上级肯定
在1月23日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华钦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学习我院廉政建设的做法。而在市法院向市人大所作的2012年度工作报告中,对我院的工作经验和成效给予肯定的地方有六处。
2012年,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打造了“党建先进”、“能动高效”和“创新管理”三张“名片”,建设了“廉政立院”和“文化兴院”两个“品牌”,工作成绩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2012年,我院共收案1359宗(比2011年增长了8.8%),结案1338宗(同比增长了7.3%),解决标的金额15216万元(同比基本持平)。审判质效水平稳中有升,在“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中,我院全部达标,其中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2.26%、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服判息诉率为93%、再审申请率为0.1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信访投诉率为0.54%。一年来,我院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和广东省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以及鼎湖区唯一一个“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排头兵工作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集体嘉奖、被肇庆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命名为全市法院系统以及鼎湖区唯一一个“肇庆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立案窗口被肇庆市和鼎湖区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有四人次获省、市法院和区的表彰。